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宽城区是长春市市辖区之一,居北纬43°05’~45°15′;东经124°18′~127°02′。东以伊通河为界,与德惠市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二道区相临;西与绿园区相临;南与南关区、朝阳区相临;北与农安县毗邻。截至2010年,全区辖9个街道、5个镇和1个乡(含47个城市社区、19个行政村和1个农村社区),管理两个省级开发区(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、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)。地区生产总值142.7亿元(2010年),城区面积为29.43平方公里,人口45万(2006年)。宽城区在夏至周代是肃慎之地,汉晋时期为扶余属地,辽代归黄龙府辖,金代属上京路的隆州,明代是兀良哈部,清代属郭尔罗斯前旗。嘉庆五年(1800年)清政府借地设置在长春堡设治理事通判,名长春厅,这是相当于县一级的行政机构,负责司法管理和行政事务。到道光五年(1825年),长春厅治所由新立城迁到宽城子(今南关区管内)。